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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石市“文明餐桌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原作者: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6-07-07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食药监局,全市各有关单位: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绿色环保、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不断提升市民文明意识,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文明办、市食药监局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用餐、节俭惜福

二、目标任务

以协调推进“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各级文明单位食堂和宾馆饭店、各类餐饮企业等为重点,以创建餐桌文明示范店及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活动为抓手,以餐饮企业和消费者为主要参与者,着力整治就餐中的铺张浪费现象,努力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位、打造餐饮文化。

三、参与范围

以酒店、餐馆等餐饮企业和机关、学校、企业食堂等为重点,以餐饮服务人员和广大消费者为主要参与者,并延伸至广大市民家庭的日常用餐。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市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登“文明餐桌”公益广告,普及文明用餐礼仪,宣传文明用餐理念,跟踪报道各地、各单位“文明餐桌”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在单位、街道、社区、企业、学校以培训、学习等方式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学习活动,宣传用餐文明,解析餐桌上的不文明现象,倡导文明用餐、卫生用餐、安全用餐的好处,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各餐饮门店、各食堂入口摆设“文明餐桌”告示牌,在餐桌上摆放“文明餐桌”提示牌,在墙上悬挂、张贴“文明餐桌”海报和“文明用餐、节俭惜福”、“不剩菜、不剩饭”等提示语,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要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文明餐桌行动”的各类宣传标语;引导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知晓、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和志愿服务精神。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市树立文明饮食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节俭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积极营造良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2.加强引导,文明用餐。引导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宁愿不够再加、最好不要剩下、注意科学饮食,千万避免浪费”。积极发动各餐饮门店在顾客用完餐后,对节约点餐、不留剩菜的餐桌,以桌为单位奖励“修身惜福奖券”或其他赠券,鼓励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免费打包制度,提醒消费者将剩菜打包。坚持文明节俭美德从小抓起,让“文明餐桌”走进校园,通过开展忆苦思甜教育、演讲征文比赛等寓教于乐的各种活动,让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全市各机关单位、社区要认真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动员市民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健全承诺制度,在餐厅入口设“黄石市文明餐桌行动服务承诺”告示牌。公示四项承诺:不提供低劣变质食品,不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主动提醒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消费者不要酒后驾车。二是健全节俭消费提示制度,各餐饮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科学设置各类节俭消费提示标识。三是健全培训制度,积极培训点餐员和服务员,执行《文明餐桌行动服务规范用语》,杜绝各环节浪费。四是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主动亮证经营,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健全,建立采购食品、油品等原材料的专用台账,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等级,规范处理餐厨垃圾。五是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食品违法信息。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实施“文明餐桌行动”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位置,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活动的分工,细化分解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市文明办负责推动各级文明单位内部食堂普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市食药监局负责组织餐饮单位开展活动;市商务委(旅游局)负责组织星级宾馆酒店开展活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活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机关食堂开展活动;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联合执法行动;黄石日报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媒体宣传,褒扬正面先进,曝光反面典型;市消费者协会负责组织评议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负责统筹推进辖区文明单位“文明餐桌行动”。

2.落实工作任务。要着力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7月15日前,市中心城区三星级以上饭店,营业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学校、机关食堂普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建立承诺制度、节俭消费提示制度、培训制度;全市范围内营业面积在300平米以上或就餐桌数在10桌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各级文明单位食堂普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并建立三项制度;8月15日前,其他所有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普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经营、服务场所内挂有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题的宣传挂画。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的数量、进度进行统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协调推动活动开展。

3.加强督办检查。各部门要把“文明餐桌”行动纳入本地本系统本行业考核体系,定期组织督查评议,将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情况作为评选树优、资格评定、餐饮量化分级认定等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市文明办将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全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及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黄石市“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标语.docx

2.黄石市“文明餐桌行动”行动规范用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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