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原作者: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6-06-15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湖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减电〔2016〕3号文件的紧急通知》(鄂减电发〔2016〕3号)转发给你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湖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减电〔2016〕3号文件的紧急通知
黄石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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