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精準扶貧政策,全面推進我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根據《湖北省教育精準扶貧行動計劃(2015—2019年)》要求,黃石市教育局印發了《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為了確保《實施方案》中各項工作任務精準、有效的落實,特制定《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項目建設工作方案》、《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工作方案》、《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百校千師”工作方案》、《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方案》、《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方案》、《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家庭困難學生中考考試費減免工作方案》、《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督導考核辦法》等七個配套文件,形成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1+7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
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項目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精準扶貧政策,有序推進我市教育精準扶貧建設項目,加快改善貧困縣(村)辦學條件,根據《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部署,落實“精準扶貧,不落一人;重點建設,不落一校”的總體要求,聚焦貧困縣(村)薄弱學校,加大教育政策和項目的整合力度,采取超常規的改革措施,加快推進我市教育精準扶貧建設項目,全面改善貧困縣(村)學校辦學條件,促進基礎教育公共設施均等化,推動貧困地區教育事業取得新發展、全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實施范圍和建設內容
(一)實施范圍
全市教育精準扶貧建設項目的實施范圍是:1個貧困縣(陽新縣)、151個貧困村(陽新縣84個,大冶市53個,開發區14個)、437所貧困縣(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其中,初中25所、九年一貫制學校3所、小學259所、教學點150個)、3所公辦普通高中、1所公辦中等職業學校。
(二)建設內容
全市教育精準扶貧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包括:校(園)舍建設和設施設備采購兩類,其中校(園)舍建設類項目包括教學用房、生活用房、教師周轉房、運動場、圍墻、護坡及其他輔助用房等建設項目;設施設備采購項目包括圖書、計算機、實驗室、多媒體教學設備等教學儀器設備和安防、飲水、課桌椅等后勤設施設備項目。
三、建設目標
1.新建或改擴建16所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實現貧困縣鄉鎮(街道)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全覆蓋,園內教玩具設備基本達到省定標準。
2.改造提升437所貧困縣(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教學點),達到國家基本辦學標準。
3.改造3所貧困縣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實現辦學條件明顯改善。
4.改造提升1所貧困縣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新建1-2個實習實訓基地,實現辦學條件明顯改善。
5.加強貧困縣(村)學校教育信息化建設,150個貧困村教學點實現與省、市級網絡平臺互聯互通。
四、重點工程
(一)貧困縣(村)公辦幼兒園建設工程。科學制定貧困縣(村)幼兒園建設布局規劃,新建和改擴建一批鄉鎮公辦幼兒園,并在人口較集中的貧困村建設普惠性幼兒園,通過鄉鎮中心幼兒園辦分園、社會力量辦園等形式擴大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園覆蓋面,提升辦園質量,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基本形成縣、鄉、村學前教育網絡。2018年底前,完成16所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建設任務,其中2016年完成10所,2017年完成3所,2018年完成3所。
(二)貧困縣(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工程。實施“全面改薄”規劃、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農村教師周轉房建設等重大項目,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和“分項、分校推進”的原則,確保貧困縣(村)所有學校校舍、教育裝備、圖書、生活設施等達到國家辦學條件基本要求。積極推進農村中小學標準化和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快推進到2018年底前完成437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教學點)改造提升任務,其中2016年完成150所,2017年完成150所,2018年完成137所。
(三)貧困縣普通高中攻堅計劃。著力改善陽新縣公辦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重點加強教學及輔助用房、體育場地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到2018年底前,完成3所公辦普通高中改造任務,其中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完成1所。
(四)貧困縣職業教育提升計劃。支持陽新縣創建國家級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縣,爭取各級政府和社會資金對陽新縣職業教育的投入,重點加強陽新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基礎能力建設,到2018年前,完成陽新職校校園改造任務,建成3-5個設備先進、適應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需要的實習實訓基地。
(五)貧困縣(村)教育信息化建設工程。加強貧困縣(村)中小學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互聯網+教育扶貧”,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將優質教育資源輸送到貧困地區,實現“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和“網絡學校空間人人通”。探索建立貧困地區農村教學點網絡學校,采取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光盤授課等多種形式,促進貧困地區農村教學點開齊開足課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到2018年,150個貧困村教學點實現與省、市級網絡平臺互聯互通,其中2016年63個、2017年42個、2018年45個。
五、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按照“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市教育局成立由計財科、基礎教育科、高成職教科、督導辦、基建辦、信息中心、校安辦相關負責人組成的教育精準扶貧建設項目工作專班,負責協調推進各地教育建設項目,大冶市、陽新縣、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也要相應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職責,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推進教育精準扶貧建設項目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包保責任。要按照軍事化管理的要求,縣(市) 區、鄉鎮、學校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包保責任制,明確對每所薄弱學校的建設目標、任務、內容和責任,確保包保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建設項目落實到具體學校、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年度,按時間節點扎實推進,實行動態銷號。
(三)強化縣抓落實。縣級是落實教育精準扶貧建設任務的責任主體。大冶市、陽新縣、開發區教育部門要根據教育精準扶貧的有關要求,在政策上重點支持、項目上重點安排、資金上重點幫扶、工作上重點推進。要詳細清查辦學條件現狀,核實辦學條件缺口,實施清單式管理,確保數據準確、管理規范、工作有序、推進有力。
(四)強化監督檢查。建立“縣級自查、市級復查”的教育精準扶貧建設項目檢查制度,重點檢查資金使用、項目進展、工程質量、工作成效等。縣(市) 區教育部門在學校、鄉鎮自查的基礎上,每年對所有學校、所有項目資金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建立檢查報告制度;市教育局在縣(市) 區自查的基礎上,每年對各地進行全面復查,并建立通報、約談、督辦、聯動機制,合理使用檢查結果,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或違規使用扶貧建設資金的,嚴肅依法依規處理。
附件:1.黃石市貧困縣(村)學校分布情況表
2.黃石市貧困縣(村)學校2016-2018年建設任務分解表
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工作方案
根據《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在精準扶貧工作的作用,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結合工作實際,現制訂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整合利用現有國家學生資助政策資源,建立教育精準扶貧學齡人口信息庫,為每名學生制訂相應的學生資助方案,做到精準資助、應助盡助,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二、資助對象
教育精準扶貧資助對象為我市在校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含全部農村低保、五保家庭)子女。
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實行動態管理,已實現脫貧致富且經民主評議和公示無異議后的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在同一學段可繼續享受相關助學政策;對于返貧的困難學生,按程序及時將其納入資助對象。
三、工作措施
(一)精準識別,確保資助對象不漏一人。
1.開展數據摸底。開展教育精準扶貧數據摸底工作,加強與扶貧、民政等部門貧困人口信息對接,建立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學生信息庫,解決“扶貧誰”的問題。
2.實施動態管理。根據學生流動和家庭狀況變化情況,定期對教育精準扶貧學生信息庫進行及時更新,實行動態管理。
(二)落實政策,確保資助政策全覆蓋。
全面落實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在幼兒園、中小學、大學就讀期間,優先享受學費減免和補助生活救助政策,做到應助盡助,確保資助政策全覆蓋。
1.學前教育階段。對在我市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及普惠性的民辦幼兒園就讀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學生優先予以資助,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對家庭特別困難的貧困戶子女,酌情減免保教費,所需經費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5%經費開支。
2.義務教育階段。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學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在我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的寄宿學生優先予以生活費補助,資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學生每年1250元。從2017年起,對在我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的寄宿學生優先予以生活費補助,資助標準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相同。
3.普通高中教育。對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讀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學生優先予以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500元,并逐步實行免收學費政策。對家庭特別困難學生,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不低于4%的經費,用于減免貧困學生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4.中等職業教育。對在我市公辦中職學校就讀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學生免收學費,在民辦中職學校就讀的學生按同類型、同專業公辦學校標準免除學費;對在中職學校就讀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的一、二年級學生優先予以中職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5.高等階段教育。戶籍在我市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的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學生優先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助學貸款金額最高為每生每年8000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財政全額貼息,貸款期限可延長至20年。
對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可向就讀學校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資助。
屬于教育精準扶貧對象的申請學前教育國家資助、“一補”資助、高中國家助金、中職國家助學金、中職免學費補助和大學生生源信用助學貸款的要求及資金發放方式按現行國家、省市有關學生資助政策管理規定執行。
(三)優先資助,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困難而失學。
對納入教育精準扶貧學生實行優先享受教育資助政策。各地在分配學生資助名額時,要根據貧困戶子女就讀分布情況,重點向農村貧困戶子女就讀較集中的地區、學校傾斜;各學校在評定貧困學生時,必須將符合資助條件且納入教育精準扶對象學生納入資助范圍,對因特殊情況不能享受國家資助的,學校應按從事業收入提取用于貧困學生經費(義務教育除外)予以落實,資助或減免標準應不低于同等國家資助標準,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困難而失學。
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百校千師”工作方案
根據《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加強貧困縣(村)教師隊伍建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百校千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從2016年到2018年,對大冶市、陽新縣、開發區百所農村薄弱學校采取教師引進、教師交流、教師培訓等方式,完善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機制,提升鄉村教師師德師能,為教育精準扶貧提供優質師資保障,提高貧困縣(村)學校教育質量。
二、工作任務與安排
(一)教師引進。
進一步完善教師管理體制。擴大貧困縣教師補充比例,按照“總量平衡、退一補一”原則,各渠道新招錄教師優先滿足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需求,2016年—2018年三年內,指導大冶等三地完成新機制教師引進計劃160人。其中,大冶市60人,陽新縣70人,開發區30人,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為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提供人才支持,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促進農村學校教育發展。
(二)教師交流。
1.教師交流任務。市級精準扶貧交流計劃的學校由150名支教教師和150所受援學校結對組成。150名支教教師在全市城鎮優質學校中遴選,150所受援學校主要在大冶市、陽新縣、開發區最薄弱的初中和小學及教學點學校中確定。根據各縣(市)區義務教育事業規模和優質學校數量,市教育局初步擬定了各縣(市)區支教學校名額分配表(見附件),具體支教學校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每年4月份在分配名額內摸清受援學校的學科、學段等需求計劃后,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同時,大冶、陽新、開發區區域內也要加大教師交流力度,區域內教師交流要達到10%的目標。
2.教師交流形式。
一是雙向選擇。(1)義務服務型。經個人申請、相關學校和教育部門同意,安排跨區交流。(2)公開競聘型。特設崗位,經相關部門審定,在全市在職教師中公開競聘。
二是團隊合作。(1)名師送教型。依托黃石教育講師團,落實“傳幫帶百校行”工程,通過特級教師巡回講學、名師送教下鄉等活動形式,形成以鄉鎮為中心的全覆蓋交流機制。黃石教育講師團每3年換屆一次,每學年集中開展送教活動4次。(2)對口支援型。依托黃石名師工作室,通過學科聯動、對口支援等形式,形成名師團隊服務農村學校的交流機制。名師工作室3年為一任期,任期內開展的對口支援活動不少于3次。
三是聯合辦學。(1)結對幫扶型。結對幫扶的牽頭學校每學年派出不低于10%的專任教師(含骨干教師)到幫扶學校駐點交流。被幫扶學校派出相應數量的專任教師到牽頭學校交流學習。(2)學校共建型。共同體學校之間圍繞具體專題,每學年互派教師定期開展合作交流與學習,每期集中合作交流與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周,每學年不得少于3期,3年為一周期。
(三)教師培訓。
從2016年開始,每年完成千名教師的精準培訓計劃,“國培”、“省培”項目重點向貧困縣傾斜,培訓經費60%以上用于鄉村教師,實現貧困縣鄉村教師(校長)培訓全覆蓋,其中2016年 2530人次、2017年2783人次、2018年2736人次。以訓促學,推動教師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努力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師資水平。
1.嚴格遴選標準,全面落實省部級培訓計劃。通過高端省部級培訓為優秀農村教師提供再學習的平臺,發揮鄉村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通過鄉村教師培訓項目,開闊鄉村校長、鄉村教師的眼界,提升管理理念、教學理念,逐步縮小城鄉教育的差別。
2.針對基層需求,分類開展市級專題培訓。針對農村教師需求,設計系列市級培訓項目,實行訂單式培訓,為扶貧點教師帶去新的教育思想、新的教育理念、新的教育方法、新的教育手段。
3.加強督辦,指導和支持縣級、校本級培訓。各縣(市)區、學校要制定區域、學校培訓計劃,將農村教師培訓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其中,在培訓項目上向農村教師傾斜。
三、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精準扶貧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搪塞,對影響精準扶貧支教工作的將實施問責。建立市教育局業務科室與支教縣(市)區及學校聯系點制度,市局教師管理科負責聯系點日常工作的統籌協調。
2.加強統一管理。支教教師的考核工作由受援學校負責。支教教師除完成日常教育教學工作外,還要完成一定數量的示范課、培訓報告、講座任務等。支教教師每學期要對支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書面總結,并統一填寫《黃石市“百校千師精準扶貧工作”教師考核表》,考核表存入教師檔案。支援學校和受援學校要切實加強對支教人員的管理,嚴肅組織紀律,嚴格考勤、考核。市教育局原來安排的支教工作將統一納入“百校千師精準扶貧工作”之中。將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典型,每年將對支教教師和支教學校的支教工作進行檢查、總結、表彰。
3.實行政策傾斜。探索試行交流教師特設崗位制度,在基層薄弱學校增加特設崗位,特設崗位原則上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發揮特設崗位的引導作用,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工作的,在聘期內享受鄉鎮各項政策性待遇。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職務職稱和評先評優時,同等條件下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優先。在名師評選、名師工作室等各級各類評選中,向鄉村教師傾斜。
4.開展督導評估。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支援學校的督導評估與受援學校的發展相結合,把精準扶貧支教工作列入教育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將督導評估結果作為今后評價地方和學校教育發展狀況的一項重要內容。
附件:黃石市“百校千師”計劃支教教師名額分配表
附件
黃石市“百校千師”計劃支教教師名額分配表
單 位
| 每年派出教師數
| 三年合計
|
黃石港區
| 12
| 36
|
西塞山區
| 12
| 36
|
下陸區
| 10
| 30
|
鐵山區
| 6
| 18
|
直屬高中
| 10
| 30
|
合計
| 50
| 150
|
說明:此數據不含各縣(市)區區域內教師交流數。
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方案
根據《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為促進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提高貧困縣(村)學校辦學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實現被幫扶學校“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辦學行為進一步規范,教育質量進一步提升”。達到“幫扶一所、完善一所、示范一所”的目標,把被幫扶學校打造成優質教育資源。
二、工作要求與措施
(一)構建結對幫扶體系,實現幫扶工作全覆蓋。
推進學前教育結對幫扶,市教育局統籌安排省級示范幼兒園對口幫扶城區公辦幼兒園,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城區公辦幼兒園、優質民辦幼兒園對口幫扶鄉鎮中心幼兒園,鄉鎮中心幼兒園對口幫扶所在鄉鎮村級幼兒園。推進義務教育結對幫扶,市教育局統籌安排17所優質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對口幫扶陽新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對口幫扶農村薄弱義務教育學校,組織鄉鎮中心學校對口幫扶所在鄉鎮村小學、教學點。推進普通高中結對幫扶,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優質高中對口幫扶貧困縣普通高中。各縣(市)區教育局要于3月15日之前上報結對幫扶備案表(見附件1)。
(二)加強結對幫扶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結對幫扶工作責任。
城鄉學校結對幫扶是教育精準扶貧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城鄉學校均衡發展的基本途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充分認識開展城鄉學校結對幫扶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黃石市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省、市級示范學校都要結對幫扶一所農村學校,結對幫扶的時間為3—5年。結對幫扶學校雙方均應成立相關工作領導小組,簽訂幫扶協議書,明確責任人。幫扶學校要制定幫扶工作實施計劃及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安排專項經費予以保障。被幫扶學校要列出問題清單、幫扶要點、提升計劃。要建立幫扶工作檔案,及時報送幫扶活動信息,保證結對幫扶工作的質量和實效。
(三)建立教師學習交流制度,努力提高被幫扶學校教師素質。
采取切實措施,加強被幫扶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幫助制訂教師隊伍發展規劃。落實教師隊伍建設具體措施,建立校本教研、教師培訓一體化機制,不斷提高農村學校教師專業化水平,推進師德師風建設,打造先進的教師文化。
幫扶學校要深入開展義務支教交流活動。一是要指定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與被幫扶學校教師開展師徒結對,建立長效導師指導制度,加強教育理論、課堂教學實踐、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指導培養,幫助形成優秀教師團隊。二是每年要派送1-2名職業素質好、教育教學能力強、身體健康的優秀教師到被幫扶學校任教。每期任教時間不得少于1學年,每周授課時間不得少于10課時。三是針對被幫扶學校的需求,安排學科優秀教師開展同課異構、集備、集研等送教上門活動。送教上門活動每學期不得少于兩次。四是要結合學校的教學實際,安排教師到結對學校聽課觀摩,參與教研活動,每學期不得少于30人次。五是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開展“名師課堂”“同步課堂”“專遞課堂”活動,實現優質教育資源的共享。
(四)建立學校干部互派長效機制,努力提高被幫扶學校的管理水平。
建立長效的學校干部互派機制。城鄉結對幫扶學校至少要送派1名中層以上干部到對方學校掛職鍛煉、跟崗學習。掛職鍛煉、跟崗學習時間每人不少1學年。要安排具體崗位,參與實質性的領導和管理工作。掛職鍛煉的干部要從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后勤服務、校園安全等方面,幫助被幫扶學校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跟崗學習的干部要認真學習和總結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方法,注重體驗學習,努力提升自身素質,把先進的管理理念、模式、方法融入自己的工作實際,提高農村學校的管理水平。
(五)開展捐助幫扶活動,努力改善被幫扶學校的辦學條件。
幫扶學校要本著“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積極開展捐物捐資。根據被幫扶學校的需求無償提供實用有效的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具、優秀課件等,不斷改善被幫扶學校的辦學條件。結合改薄工程、農村教師周轉房建設、標準化學校建設、現化化學校創建工作,幫助結對農村學校制訂校園建設規劃,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協調、幫助籌措相關經費,不斷改善被幫扶學校的辦學條件,指導、幫助結對幫扶農村學校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幫助建設校園網,實現教育教學資源互通,教學教研互通,管理互動,培訓教師信息技術的應用能力,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
(六)建立師生互動的交流機制,創新學校德育工作。
結對幫扶學校要充分利用節假日、節慶日、團隊活動等時間節點,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少先隊員、共青團員、青年志愿者,開展資助貧困生,輔導學困生,關愛留守生等活動,充分利用農村學校資源,組織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走進農村,了解農村、體驗農村。組織雙方學生開展“手拉手,共進步,同成長”一對一互幫活動,定期建立假期訪學、書信交流、網絡互通等學校交流平臺,交流學生的學習經驗和生活體驗,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促良好品格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七)加強績效考評,努力提高結對幫扶工作績效。
加強對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檢查、督導、考評。一是將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列入對學校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內容;二是對城鄉結對幫扶學校教育質量實行“捆綁式考核”,將教育質量的同步提升作為考核結對幫扶效果的重要依據,激勵被幫扶學校爭創縣、市示范,全面提升辦學水平;三是加強對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過程的考核,開展不定期督查,通過檢查工作臺賬,了解相關進展情況,實行工作定期通報制度。
附件:1.縣(市)區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備案表
2. 黃石市首批結對幫扶學校名單
附件1
縣(市)區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備案表
縣(市)區教育局(蓋章):
幫扶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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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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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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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幫扶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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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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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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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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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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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黃石市首批結對幫扶學校名單
一、普通高中結對幫扶
黃石二中結對幫扶陽新縣實驗中學
黃石三中結對幫扶陽新縣高級中學
二、義務教育學校結對幫扶
1.黃石八中結對幫扶浮屠鎮荻田中學
2.黃石十六中結對幫扶陽新縣白楊中學
3.黃石實驗中學結對幫扶陽新縣五一學校
4.有色中學結對幫扶陽新縣第三中學
5.廣場路小學結對幫扶浮屠鎮王志小學
6.中山小學結對幫扶楓林鎮長圳小學
7.市府路小學結對幫扶洋港鎮胡橋小學
8.武漢路小學結對幫扶韋源口鎮金盆八一學校
9.沿湖路小學陶港鎮中心小學
10.龔家巷小學結對幫扶王英鎮希望小學
11.磁湖小學結對幫扶三溪鎮幸福小學
12.湖濱路小學結對幫扶木港鎮田畈小學
13.有色小學結對幫扶龍港鎮八一小學
14.團城山實驗學校結對幫扶白沙鎮巢門小學
15.下陸小學結對幫扶富池鎮豐山學校
16.白馬山學校結對幫扶排市鎮明德學校
17.鐵山小學結對幫扶黃顙口鎮太平小學
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實施職業教育培訓,推進教育精準扶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6年-2018年,以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為對象,以示范性中職學校為依托,實施中職學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相結合的職業教育精準扶貧計劃,幫扶參加培訓人員順利完成學業和就業創業,提升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能力。
二、培訓對象
培訓采取自愿原則,培訓對象為年齡在15-45周歲以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其中接受學歷教育的培訓對象年齡為15-22周歲以內。
三、培訓內容
(一)中職學歷教育。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初、高中畢業后未能繼續升學而愿意選擇就讀中職學校的學生落實國家助學政策,學費全免,優先安排就業;學生畢業后若想繼續升學的,可以通過技能高考、單獨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等方式進入本科院校、高職學院就讀,并可申請享受國家有關助學政策。
(二)職業技能培訓。圍繞我市振興黃石制造,加快建成現代化特大城市發展戰略,貼近貧困農戶、貼近本地產業、貼近市場,對在家務農的貧困戶就地就近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對進城務工人員進行轉移就業和勞務培訓,對返鄉創業人員開展創業技能培訓,使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都能得到職業技能培訓。
四、培訓形式與時間
(一)對參加中職學歷教育的,開展春秋兩季招生,通過發放入學通知書、電話聯系、走訪等方式通知貧困家庭子女按就近入學和自主選擇原則到相應職業學校報名,辦理入學手續。春季班3月份開學,秋季班9月份開學。其中,高中起點學制一年,初中起點學制三年。
(二)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地方產業發展規劃和培訓需求,按照專業特點采取送訓下鄉、集中辦班、現場實訓等多種形式,落實培訓計劃。職業技能培訓按期實施,每年至少兩期。
五、工作要求與措施
(一)加強宣傳動員。開學開訓前,通過新聞媒體、學校招生宣傳和校園網站,發布職業教育培訓扶貧工作信息,宣傳扶貧助學政策,讓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知曉職業教育扶貧培訓內容、實施對象、扶助政策等,提高自愿參訓率。
(二)加強溝通協調。主動與扶貧、人社、民政、農業、團委、殘聯等部門加強聯系,爭取各類培訓計劃,借助扶貧工作隊、駐村干部以及扶貧點村干部,調動職業學校積極參與,廣泛動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報名參加職業教育培訓,發放職業教育培訓需求登記表,登記建檔立卡貧困戶對職業教育培訓的需求,報送培訓人員名單和培訓項目,落實扶貧培訓計劃。
(三)加強經費保障。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積極協調扶貧、移民等部門引導“雨露計劃”扶貧助學補助、“庫區移民子女補助”等公益助學項目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傾斜。積極聯系扶貧、人社、民政、農業、團委、殘聯等部門,落實職業技能培訓計劃、項目和資金。在不重復享受資金補助的基礎上,安排專項經費,按照物價、財政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承訓學校進行獎補。加強扶貧資金監管,實行資助、扶貧資金公示公告制度。
(四)加強培訓管理。各承擔培訓扶貧工作任務的職業學校要制定詳細的專業培訓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通過后,精選授課教師,做好學員考勤記載,實施培訓教學,保證學歷教育學生拿到“雙證書”順利畢業,保證職業技能培訓人員獲得相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確保教育和培訓的質量。市教育局按照省、市職業教育教學管理規定,加強對各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指導,落實獎補政策。
(五)加強監督考評。市教育局成立職業教育培訓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高成職教科負責統籌推進,局相關科室和二級單位配合實施,建立工作臺賬,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將培訓扶貧工作完成情況作為重要依據,與承訓學校的項目爭取、經費劃撥、評優評先等工作掛鉤,對不能完成培訓任務、違規使用培訓資金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
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家庭困難學生中考考試費減免
工 作 方 案
為貫徹落實《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對家庭困難學生幫扶力度,保障家庭困難學生更好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體現教育公平,現就做好減免家庭困難學生中考考試費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從2016年起,我市對家庭困難學生免收中考考試費。
二、實施對象
凡在我市普通初中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完全中學就讀、報名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可減免中考報名費:1.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子女;2.城鄉低保戶子女;3.殘疾人;4.孤兒。
三、減免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印發的《關于調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規〔2013〕215號),家庭困難學生可按每生90元的標準減免中考考試費。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體育中考和實踐操作。
四、組織實施
1.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負責對家庭困難學生減免中考報名費政策的宣傳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考生及家長及時了解政策信息,做到應免盡免。
2. 考生所在學校負責審核匯總符合中考報名費減免條件的考生名單,于3月20日前將《黃石市家庭困難學生中考考試費減免情況登記表》上報當地教育考試部門。
3. 市教育考試院統籌管理中考考試經費,各地減免的家庭困難學生中考考試費由市教育局列專項經費予以補貼。
附件:黃石市家庭困難學生中考考試費減免情況登記表
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督導考核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確保到我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順利推進,保障貧困學齡人口入學權益,貧困縣(村)學校達到國家標準,教育發展指標達到全省平均水平,根據國家、省、市教育精準扶貧政策和《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大冶市、陽新縣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三條 考核工作圍繞落實教育精準扶貧政策和目標任務,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科學設計考核指標體系,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堅持客觀公正、群眾認可,規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堅持以縣為主,壓實工資責任,促進政府及有關部門切實履職盡責,堅決打贏教育脫貧攻堅戰。
第四條 考核內容詳見《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督導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第五條 考核工作從2016年到2019年,每年11月開始實施,12月底前完成。
第六條 考核工作由黃石市教育督導委員會組織,具體工作由黃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實施。
第七條 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自評。各縣(市)區政府圍繞年度教育精準扶貧工作目標和任務,對照《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督導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全面自查工作,并就本地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進展情況形成自評報告,報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11月30日前)。
(二)現場評估。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派出考核組采取專項調查、抽樣調查和實地核查等方式,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
(三)數據匯總。考核組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教育精準扶貧信息庫數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情況、教育事業發展指標等數據等進行匯總整理。
(四)形成報告。考核組根據自評、現場評估和數據匯總情況對各地年度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形成考核評分和督導報告。督導報告內容應反映各地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基本情況、綜合評價、工作成效、存在問題以及督導建議和處理意見。督導報告經黃石市教育督導委員會審定后印發公布。
(五)落實整改。各縣(市)區在收到督導報告五個工作日內向黃石市教育督導委員會提交整改報告,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在一個月后派出檢查組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第八條 考核結果根據考核分數,按四個等次呈現,90分及以上為好,80—89分為一般,80分以下為差。
第九條 考核結果作為對縣(市)區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年度量質化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完成年度教育精準扶貧工作目標任務且成效顯著的縣(市)區,給予一定獎勵。
出現下列問題之一的,由黃石市教育督導委員會對縣(市)區政府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責任追究。
(一)未完成年度教育精準扶貧目標任務的;
(二)違反教育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
(三)在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中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
(四)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滿意度測評較低的;
(五)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的;
(六)考核等級為“差”的。
第十條 參與教育精準扶貧考核工作的考核組人員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統一選派。考核組人員應嚴守考核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敢于擔當,保證考核結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各縣(市)區應當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情況,主動配合考核組的工作,確保考核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各縣(市)區參照本辦法制定對鄉鎮(街道、社區)以及學校教育精準扶貧工作的具體考核辦法。
附件:黃石市教育精準扶貧督導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一級
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A1
基
礎
性
指
標
(40分)
| B1
| 組織機構
(4分)
| C1
| 成立領導小組。(2分)以縣(市)區政府名義,成立由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負責人組成的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
|
C2
| 組建工作專班。(2分)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成立相關業務科室和鄉鎮中心學校負責人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專班。
|
B2
| 制度建設
(8分)
| C3
| 制定實施方案。(2分)結合實際制定縣(市)區教育精準扶貧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制度。
|
C4
| 層層簽訂責任狀。(3分)縣(市)區、鄉鎮、學校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包保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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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 年度工作計劃總結。(3分)分年度制定教育精準扶貧工作要點和任務清單,并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
B3
| 經費保障
(8分)
| C6
| 落實專項資金。(4分)落實各類教育精準扶貧政策資金,完成公用經費、建設經費、資助經費等地方資金配套任務,確保專款專用,賬目清晰。
|
C7
| 保障鄉村教師待遇。(4分)按政策落實鄉村教師各類政策性工資、福利和各類津貼。
|
B4
| 信息化管理
(6分)
| C8
| 建檔立卡學齡人口信息庫。(3分)數據翔實,動態管理,及時更新上報。
|
C9
| 建立貧困縣(村)學校建設項目庫。(3分)數據翔實,動態管理,及時更新上報。
|
B5
| 專項督導
(4分)
| C10
| 開展專項督導。(4分)縣(市)區教育督導委員會組織開展教育精準扶貧專項督導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程序規范,報告內容翔實,有較強指導意義,合理運用督導結果。
|
B6
| 結對幫扶
(10分)
| C11
| 學前教育結對幫扶。(2分)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城區公辦幼兒園、優質民辦幼兒園對口幫扶鄉鎮中心幼兒園,鄉鎮中心幼兒園對口幫扶所在鄉鎮村級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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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 義務教育結對幫扶。(4分)做好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的17所城區優質義務教育學校對口幫扶陽新縣義務教育學校的相關工作。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對口幫扶農村薄弱義務教育學校,組織鄉鎮中心學校對口幫扶所在鄉鎮村小學、教學點,組織青年志愿者、義工和愛心人士與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建立“一對一”結對幫扶關系,組織校長、教師與農村留守兒童建立“一對一”對口幫扶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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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
| 普通高中結對幫扶。(2分)做好黃石二中與陽新縣實驗高中、黃石三中與陽新縣高級中學結對幫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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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
| 職業教育結對幫扶。(2分)做好由省教育廳統籌安排的1所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和1所示范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幫扶1所貧困縣中等職業學校的相關工作。
|
A2
發
展
性
指
標
(50分)
| B7
| 教育發展水平
(10分)
| C15
| 學前教育。(3分)貧困縣(村)學前教育一年毛入園率達到90%,學前教育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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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
| 義務教育。(4分)貧困縣(村)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100%,鞏固率達到98%。三類殘疾兒童入學率達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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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
| 高中階段教育。(2分)貧困縣(村)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96%,升入職業教育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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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
| 高等教育。(1分)落實貧困地區招生計劃、中央部門高校和省屬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招生計劃、省屬院校面向貧困地區和農村地區招生計劃等優惠政策,擴大貧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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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 扶貧建設項目
(12分)
| C19
| 學前教育園舍建設。(2分)完成年度學前教育園舍建設和教玩具設備購置任務,確保每個鄉鎮(街道)有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人口集中的貧困村建有公辦或普惠性幼兒園,貧困縣(村)普惠性幼兒園比例不低于80%,教玩具達標率不低于90%。
|
C20
| 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4分)完成“全面改薄”規劃和年度建設任務,貧困村所在地義務教育學校(教學點)全部達到國家基本辦學標準,辦學條件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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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
| 教師周轉房建設。(1分)完成年度教師周轉房建設任務,為支教教師、新機制教師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并逐步改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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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
| 普通高中攻堅計劃。(1分)完成年度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改造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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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
| 職業教育提升計劃。(2分)完成年度職教學校基礎能力提升和實習實訓基地建設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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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
| 教育信息化建設。(2分)加強貧困縣(村)中小學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互聯網+教育扶貧”,實現“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和“教學點數字教育資源全覆蓋”,教學點開齊開足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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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 貧困學生資助
(12分)
| C25
| 落實學前資助金政策。(2分)對符合入園年齡,在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的兒童予以資助,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同時,對家庭特別困難的貧困戶子女,酌情減免保教費。按照幼兒園事業收入3%-5%的比例提取在園幼兒資助經費,用于設立園內助學金。
|
C26
| 義務教育資助政策。(3分)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對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給予生活補助,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學生每年1250元。陽新縣、開發區“兩鎮一區”按規范落實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省級試點,按每生每天1元的標準為學生提供營養補助。
|
C27
| 普通高中資助政策。(3分)對建檔立卡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免收學費,優先予以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500元,按照高中事業收入不低于4%的比例提取學生資助經費,用于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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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
| 中職資助政策。(2分)對建檔立卡的中職學校在校生免收學費,優先發放中職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落實“雨潤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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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
| 大學生生源地貸款。(2分)對建檔立卡的高中畢業生優先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助學貸款金額最高為每生每年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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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 鄉村教師隊伍
(10分)
| C30
| 鄉村教師引進。(4分)按照生師比、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貧困縣(村)鄉村教師編制,優先引進農村特設崗位教師、新機制教師,確保教師數量充足、結構合理。
|
C31
| 鄉村教師培訓。(3分)國培和省培項目向貧困縣(村)傾斜,培訓經費70%以上用于鄉村教師,實現貧困縣鄉村教師(校長)培訓全覆蓋。
|
C32
| 鄉村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3分)推進縣管校聘改革,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城鄉交流輪崗制度,教師交流比例達到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教師總數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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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 貧困人口
技能培訓
(6分)
| C33
| 普及職業教育。(3分)鼓勵和引導貧困縣(村)初、高中畢業生到大中城市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優先推薦就業,對有升學意向的畢業生,通過技能高考、單獨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3+2”分段培養等方式進入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院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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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
| 開展職業技能培訓。(3分)引導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貧困戶自我發展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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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滿意度
指標
(10分)
| B12
| 貧困學生滿意度
(4分)
| C35
| 開展貧困縣(村)鄉村教師滿意度調查。(4分)
|
B13
| 貧困家庭滿意度
(3分)
| C36
| 開展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和家長滿意度調查。(3分)
|
B14
| 鄉村教師滿意度
(3分)
| C37
| 開展貧困縣(村)群眾滿意度調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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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獎懲
指標
| B15
| 加分項
| C38
| 工作成效突出。本地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經驗在全省交流、推廣,或在省級以上媒體進行宣傳報道;提前或超額完成教育精準扶貧工作目標。每項加1-2分,不超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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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
| 減分項
| C39
| 存在違紀違規現象。本地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等。(違紀每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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